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辭修高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
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3年5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1927A號函及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行政檢查作業計畫辦理。

訂頒本校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」實施辦法(如附件)。 請各單位逕依旨案計畫內容,完成單位相關規定修頒並落實管制執行,本組後續配合各項督考時機,驗證單位執行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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